独家直击!永清环保获职工监事配偶增持10.85万股:股东信心增强,公司发展前景看好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8 21:44:28 384 0条评论

永清环保获职工监事配偶增持10.85万股:股东信心增强,公司发展前景看好

上海 – 2024年6月18日 – 据智通财经报道,近日,A股公司永清环保(300187.SZ)发布公告称,公司职工监事喻波配偶夏海燕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.85万股。此次增持,增持价格为4.75元/股,耗资约51.64万元。

股东信心增强

喻波配偶此次增持,是继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王峰、董事、副总经理戴新西、董事肖明智于6月13日合计增持60.61万股之后,永清环保高管和核心人员的又一次增持行为。这表明了公司高管和核心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,也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。

公司发展前景看好

永清环保是一家专注于环保产业的上市公司,主营业务包括固体废弃物处理、污水处理、大气治理等。公司近年来业绩稳健增长,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.5亿元,同比增长18.2%;净利润2.4亿元,同比增长20.1%。

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,环保产业发展前景广阔。永清环保作为行业领先企业,凭借着良好的技术实力、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优质的客户资源,有望在未来取得进一步发展。

投资价值凸显

随着公司高管和核心人员的持续增持,以及公司自身良好的发展前景,永清环保的投资价值正日益凸显。对于看好环保产业发展和永清环保未来发展潜力的投资者而言,可以关注公司的投资机会。

**值得注意的是,**此次增持仅代表公司高管和核心人员的个人观点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审慎考虑,并进行深入研究。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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